11月10日晚,中国石化披露120亿元定增计划最新进展,公司申请文件已获上交所受理及审核,并对问询问题做出回复。
按照中国石化披露,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LNG、氢能等清洁能源领域以及POE、EVA、ABS等高附加值材料方向的5个项目建设。具体包括,天津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、燕山分公司氢气提纯设施完善项目、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、茂名分公司5万吨/年聚烯烃弹性体(POE)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及中科(广东)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项目。
(1)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
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聚乙烯(含茂金属聚乙烯)、聚丙烯、ABS 等新材料建设。
本项目建设期 3 年,运营期 15 年,预计运营期年均营业收入 580,926 万元,年均实现新增净利润为 297,830 万元,年均实现新增净利润为 297,830 万元。
(2)茂名分公司 5 万吨/年聚烯烃弹性体(POE)工业试验装置项目
2023年8月,中国石化与英力士联合成立中石化英力士(天津)石化有限公司,共同运营中国石化正在建设的120万吨/年天津南港乙烯项目,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份投入运营。其中包括一套50万吨/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;11套为采用中国石化技术新建的10万吨/年聚烯烃弹性体(POE)、20万吨/年线性α烯烃和10万吨/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下游装置,预计将于今年内完工。
本次项目规划产能为 5 万吨/年,均用于对外销售,重点用于伏封装胶膜、汽车零部件、电线电缆等其他领域,潜在客户有金发科技、三井化学复合塑料(中山)等,合计需求量已超过 5 万吨/年
本项目建设期 3 年,运营期 15 年,预计运营期年均营业收入 87,816 万元,年均净利润为 8,037 万元,投资回收期9.32年。
(3)中科(广东)炼化有限公司 2 号 EVA 项目
本项目主要产出 EVA 产品,均用于对外销售,重点应用于光伏电池、功能性薄膜、热熔胶、电线电缆等领域,储备客户有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。
本项目建设期 2 年,运营期 15 年,按照单价为 13,381 元/吨计算,产销率按照 100%计算,预计运营期年均营业收入合计 135,750 万元,期年均净利润为 21,193 万元,投资回收期7.51年。
中国石化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全额发行120亿元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,并向上交所报送申请文件。
中国石化在11月10日晚间的公告中表示,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审核,公司于日前收到上交所的受理通知及问询函。
中国石化在回复中表示,中国石化集团作为唯一发行对象全额认购公司此次发行的A股股份,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均价,不打折,限售期36个月。
中国石化表示,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作为唯一发行对象全额认购,属于“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”,有助于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,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符合《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、再融资监管安排》及当前再融资监管的总体要求。
公告显示,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公司主业中的清洁能源和高附加值材料领域,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,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方向,表明控股股东对中国石化长期价值的认可,有利于公司加快绿色低碳转型,增强核心竞争力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。
具体包括,天津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、燕山分公司氢气提纯设施完善项目、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、茂名分公司5万吨/年聚烯烃弹性体(POE)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及中科(广东)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项目。
作为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、第二大化工公司,中国石化在积极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,并将新能源作为重要战略新兴业务。
在提升绿色能源供给能力方面,中国石化提出打造中国第一氢能公司,建成全球最大加氢站网络,在新疆库车建成中国首个万吨级光伏发电制绿氢示范项目,乌兰察布“西氢东送”战略性示范工程纳入国家规划等;建成中国最大CCUS全产业链项目“齐鲁石化—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项目”。
中国石化同时披露了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。
公司11月10日晚的公告显示, 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计划于公告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A股和H股股份,拟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10亿元(含本数),不超过20亿元(含本数)。
2021年12月,中国石化曾披露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》,中国石化集团自2021年12月1日起的12个月内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H股股份。该增持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。
对于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原因,中国石化表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。同时,综合考虑市场波动、资金安排、境内外监管要求等因素并为保障本次增持计划顺利实施,中国石化集团将自公告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。